忻州师范学院科研促进教学实施办法
(2004年12月31日 )
“教学是立校之本,科研是强校之路”。教学和科研是高校教师的神圣职责,是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必由之路。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如何将“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的思路落在实处,成为2000年建院以来我院上下研究探索的内容之一。首轮本科教育教学的实践之后,为适应我院在本科层次上办合格师范院校的要求,充分发挥科研在教学过程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教学水平,使我院快速发展的目标落在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2000年以来,学院根据高等师范教育发展趋势,围绕地方基础教育的要求,立足自身改革发展的实际,进行了诸多领域的改革。在科研工作中,逐步形成了符合自己特色的指导思想,即:坚持“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的原则,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强化本科意识,强化科研意识,努力使科研和教学良性互动,促进教学中心工作。
二、实施内容
1、鼓励教师围绕本专科教学、农村基础教育各领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在院科研立项中给予重点支持。中小学课程改革引发的教师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是研究的重点。
2、鼓励广大教师将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及本学科科研动态及时在课堂上介绍给学生,拓展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开拓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各系部在本科生高年级阶段开设相关研究领域选修课和必修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水平。
3、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是我院主动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探索创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学院支持在大规模实施“支教”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探索。
4、大力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解放思想,探索新型的教学模式、探索各种让学生充分参与和实践的课内外教学活动,大力支持案例教学研究和案例编写;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实践;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社会调查,参与社会实践。
5、挖掘当地丰厚的地理、历史、文化资源,将五台山文化研究、元好问研究以及方言研究进一步深化,办出特色,并引入本专科教学。
三、保障措施
1、学院每年用于本专科教学研究和基础教育研究的科研经费和立项数占到当年科研总经费和立项数的30%以上,并逐年增加,大致稳定在50%左右。
2、学院制定并落实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设立院级科研基金,对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予以配套资助。院级科研课题向特色专业、优势专业倾斜,向教学研究倾斜。
3、设立院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课外科研活动,鼓励学生自觉参加主题鲜明的社会调研等。
4、对顶岗支教和案例教学等深入研究、工作开展好的系、部给予表彰奖励,定期召开专门的学术研讨会和报告会。
本办法从2005年1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