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规范《忻州师范学院学报》(以下简称“学报”)办刊经费,降低办刊成本,拓展优质稿源,提高学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报各类支出费用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在学校批准的专项经费中支出,并严格按财务相关制度使用。学报费用主要包括:审编校费、排版印刷费、发行费、稿酬以及基本办公经费等。
第二章 审编校费用
第三条 学报审稿,校内专家按100元/篇支付审稿费,校外专家按200元/篇支付审稿费;对修改后交由同一审稿专家再审的稿件,不再另行支付审稿费。
第四条 学报编辑过程中的审编校费用
(一)属学报编制的审编校人员不发放审编校费用。
(二)对临时聘请的非学报编制的其他审编校人员,按以下标准发放审编校费用:
1. 审编费:含初审、模板套入、编修、审编系统处理等,按20元/版计算。
2. 校对及通读费:含1-3校和通读,按15元/版计算。
第三章 排版印刷费用
第五条 学报委托印刷厂排版印制,向其支付排版印刷费用。印刷厂的选择及印刷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根据学报的开本、页码和印刷数量,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学报排版印刷价格。学校按照合同向印刷厂支付排版印刷费。
第四章 发行费用
第七条 根据国家《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单位须在每期期刊出版30日内,分别向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以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刊3本”之规定,以及与其他高校学报交换刊物,由学报支付邮寄费用。
第八条 作者样刊邮寄费用由作者承担。
第五章 稿 酬
第九条 对学报刊发的优秀稿件,按其质量支付相应稿酬。
(一)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 《中国科技文摘》等优秀期刊摘录、转载或经有关专家认定学术水平较高的稿件,稿酬金额按学术水平高低为500-2000元/篇。
(二)向有关专家特约的稿件,稿酬金额 1000-3000元/篇。
(三)其他被录用、刊发的优秀稿件,稿酬酌情支付。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条 学报按照所属的期刊学会缴纳会费的要求,按时缴纳会费,会费由学报费用支付。
第十一条 学报所有稿件均不向作者收取审稿费和版面费。
第十二条 外审专家的审稿费每半年统计发放一次;非学报编制的其他人员的审编校费按年度统计发放;优秀稿件稿酬按年度统计发放;专家约稿稿酬在稿件见刊后发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