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兼职硕士生导师在我校硕单建设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现统计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指导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统计
1. 相关教师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提交导师聘书或签订的聘用协议书或类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注:非教学单位的兼职硕士生导师按照学科归属报送至相应教学系(院、部)。)
2. 各教学系(院、部)收集、核验兼职硕士生导师的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统计
1. 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填写《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并盖章签字,同时提供学生原培养单位研究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注:以前已经为指导的研究生向科研部报送过《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的导师不需要重复填写报送。)
2. 对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须提交装订好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一本。
3. 各教学系(院、部)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填写《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三、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各教学系(院、部)于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12:00以前将审核汇总的附件1、2、3(打包压缩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202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纸质版)报送科研部。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s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硕士生导师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科研部办公室(行政楼A225)。
联系人:王玉琴(63091)。
附件:
1. 忻州师范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信息统计表
2. 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 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信息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