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3]2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2023]54号)的要求,现将我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项目择优补贴每个项目10万元左右。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项目择优补贴每个项目5万元左右。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项目只能通过忻州师范学院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鼓励与相关外单位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项目。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三、申报说明
(一)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员将《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6月29日前报送科研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文旅部项目+项目负责人)。科研部将于6月29日当天进行盖章并报送材料。
附件:1.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3.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