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43号
关于组织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第三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思政专项)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
各课题组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项目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3.思政专项课题要求提交结题报告(10000字左右的集体备课讲义)。
4.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项目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位课题负责人须于8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4份(附件1,2)和1份结项汇总表(附件3)。
2.成果为专著或期刊论文的,提供原件一份(审核后退还),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一套;期刊论文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一套。
3.成果为“四报两刊”的,报纸理论文章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刊物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原文一份。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5.成果为结题报告(思政专项)的,提供结题报告1份、成果简介1份(附件4)。
6.基础研究课题需填写课题发表情况(附件5)。
7.基础研究课题变更为应用研究课题,需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6)。
8.如发表文章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9.以上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一个袋子装一个课题,档案袋正面标明:课题立项编号、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
附件1:鉴定结题审批书(一般基础、一般应用)
附件2:结题审批书(思政专项)
附件3:2020年度省课题结项汇总表
附件4:成果简介格式
附件5:基础研究课题发表情况
附件6: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部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