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忻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接忻州市科技局通知,根据《忻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忻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忻财绩〔2021〕2号)要求,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2021年度我院所有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邮件主题以“市科技局绩效自评+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部(行政楼A208室)。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和个性指标体系
科研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