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3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忻州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忻宣发[2022]5号)精神,现就我院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属我院教师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刊物公开发表的社科研究成果(著作、论文),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参评要求
1. 每位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
2. 集体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参评。
3. 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4. 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5. 著作中的个别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6. 论文集不能作为专著申报,各论文作者可以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个人论文集可选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篇作为论文类申报。
7. 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8. 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能申报。
9.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10. 对已故专家、学者符合申报条件的遗作,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并经原所在系部院认可推荐、并得到学院认可后,可申报参评。
11. 以外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应同时附上该论文或著作的全文中文译本。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申报者填写《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和《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 申报者将《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成果(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著作原件三本)、《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加盖所在系部院公章、一式一份)在6月30日前报送科研部,电子版材料发送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
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动员,合理安排时间,积极申报2022年度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附件1: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科研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