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30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请各单位按照《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附件2)及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附件3)以及《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报告》(附件4)及相应附件材料:
1.运营单位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2.主要运营管理团队人员有关资质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其培训经历的文件等;
3.众创空间的自有产权场地证明或可自主支配场地证明(如租赁合同);
4.众创空间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5.众创空间财务情况材料;
6.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名单(包括:名称、进驻时间、注册资金、技术领域等),与其签署的服务协议及入驻企业营业执照;
7.2021年1月至今,举办的创新创业服务活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通知文件、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
8.创业导师聘书、服务协议和服务活动记录等;
9.拥有种子基金或创业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立种子资金的文件、种子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存款证明、收益证明等);
10.其他众创空间认为必要的材料
所有材料需一式六份装订成册,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zsykyc@163.com。
附件 1.关于转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3.《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4.《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报告》
5.2022年省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
科研部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