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2021]14号
关于开展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评审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关于建立科研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科研[2020]36号)要求,在前期各单位论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现将下一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入库项目评审
前期各系部推荐入库的项目,近期学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相关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科研项目库备选项目推荐书》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2.制作5分钟以内的汇报PPT。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3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xzsykyc@163.com)。
二、启动新一轮入库推荐
请各单位着眼本部门学科建设需要,继续推荐新入库项目。本轮推荐相关要求仍按照《关于建立科研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科研[2020]36号)要求执行。其中,一般储备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自身研究积累和研究兴趣,自主确定选题。重点储备项目需根据近年国家和我省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和要求,由各单位组建科研团队,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基础问题、学科前沿问题及关键技术问题确定选题。
所有拟入库项目均需填写《科研项目库备选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2),由单位汇总填写《科研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在各单位论证的基础上,于2021年5月10日前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汇报PPT(5分钟以内)及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xzsykyc@163.com)。
三、优化项目库管理与使用
为发挥好项目的引领作用,本年度拟申报的院级科研项目须为已列入学院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山西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各类项目,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入库项目。其他涉及排序上报的项目,已入库项目优先。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学院不予推荐。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本部门项目入库推荐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史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3339116(小号:668703)
附件:
1.科研项目库备选项目推荐书(科技类)
2.科研项目库备选项目推荐书(社科类)
3.拟推荐科研储备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