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物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文物函〔2023〕4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题申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山西文物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创新、聚焦难点突破、推进成果应用,锚定文物强省建设目标,助力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文物科研课题,要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突出鲜明的时代特征。以解决文物保护利用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提倡多学科交叉研究,提倡能够形成规范标准的管理型研究,提倡具有成果转化能力和推广价值的科技创新研究。申报的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2024年度山西省文物局科研课题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选题均应以山西省为研究区域,聚焦“11356”工作矩阵,贴近全省年度文物重点工作,允许选择适当的角度和侧重点展开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文物保护标准研究项目,需有前期研究基础,并已形成标准草案。
(三)本年度立项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为1年。
(四)重点课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青年课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
(五)申报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对所选研究方向展开深入研究,具有与所选研究方向一致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需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课题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科研人员申报。
(六)课题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物局科研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省文物局科研课题未通过验收者,不得申报。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实施的需要,打破单位、行业界限进行优化组合,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科研课题申报。
(七)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山西省文物局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或《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标准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论证活页》(附件4),活页文字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八)系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书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程序
申报书、论证活页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于2023年8月3日当天以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部A208室,同时将申报统计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主题为:系部+省文物项目申报,xzsykyc@163.com)。
附件:1. 2024年度山西省文物局科研课题指南
2.山西省文物局科研课题申报书
3.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标准研究项目申报书
4.山西省文物局科研课题论证活页
5.山西省文物科技项目申报统计表
科研部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