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3]64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山西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应紧密围绕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及实践要求,推动这一重要思想在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2.课题申请人应是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申报课题需提交申请书2份、活页6份(6份活页逐份摆放,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位置)、汇总表(汇总表申请人顺序要与申报材料顺序完全一致)。申请书和活页(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需提交电子版。每一位申请人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例如:“李华”。文件夹里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例如:“李华申请书”、“李华活页”。所有文件不得使用图片格式。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印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4.此项目申报务必按照系部统一报送,科研部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本报送至科研部A208室,电子版按照求整理后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要求
(一)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二)时间要求
2024年4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统一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公布。
三、组织领导
1.课题申请人所在系部(院)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要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纸质汇总后签署明确意见并加单位盖公章。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及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申请人个人身份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2)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课题题目是否与本人已经结项的课题题目雷同或相近。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3.申报材料由各系部(院)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部,要确保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完成,缺少材料或过期申报均不予受理。科研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1.2023专项课题申报书
2.2023专项申请书活页
3.2023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