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3]69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包括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长城文化研究专项、五台山研究专项和校级一般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2023年度校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科研部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各系部按照附件1中关于结项的“任务”要求,组织相近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并保存结题过程的相关影像资料,请各系部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系部结题验收工作。
(注:在相关行政、教辅、研究机构等部门任职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关教学系部参加系部组织的统一结题验收。)
2.请各系部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部A208室,结题验收材料包括:
(1)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2)
(2)《忻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工作总结》2份。(附件3)
(3)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1份。
(4)结项影像资料报送模板1份。
3.各系部对本系部的结题工作负责。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各类科研项目如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系部审核同意后,由系部出具正式公文报送科研部,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附件: 1.《应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忻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工作总结》
3.《2023年度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4.影像资料报送模板
科研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