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4]3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忻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忻宣发〔2024〕3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刊物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著作、论文)。
二、参评要求
1.每位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
2.集体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参评。
3.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4.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5.著作中的个别章节,不能單独申报。
6.论文集不能作为专著申报,各论文作者可以單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
7.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8.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能申报。
9.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10.对已故专家、学者符合申报条件的遗作,符合以上条件 者,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并经作者原工作单位认可、盖章,可申报参评。
11.以外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应同时附上该论文或著作的全文中文译本。
12.经县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县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上报申报表一式三份、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著作:原件3份),请于2024年4月18日17:00前报送送科研部A210室。
科研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