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4]4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晋知产函〔2024〕10号)、《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晋政办发〔2019〕81号)和《山西省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22〕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5年度专利转化项目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2025年度山西省专利转化计划按照“择优资助、统筹产业布局,兼顾区域平衡”的原则,支持在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的(含受让、许可),且在项目实施阶段的有效专利。对以下专利转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一)列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
(二)符合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专业镇专利转化项目。
(三)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煤机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现代医药和大健康、节能环保等14个产业领域和有机旱作农业,以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的专利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聘用)人员或专利权人,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包括相关专业相当于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充足工作时间用于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同期内不得担任其他专利转化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有市场前景;项目应在我省企业落地转化;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某月至2026年某月之间);同一项目本资金只支持一次。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申报项目属于转化他人专利的,申报单位应与专利权所有人签署专利许可合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备案,专利许可合同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相关投入、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且无专利权属或法律纠纷。
(三)不予受理或支持的项目
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规定,申报单位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
2.未结题或未通过验收的省级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
3.已获得专利转化资金资助的项目;
4.外观专利项目;
5.有人员在多个专利转化项目担任职务的项目;
6.其他不符合转化条件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A4纸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一式八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要求提交原件的装订在正本。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28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部A210室。
1.《山西省专利转化计划项目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2024年4月1日后出具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查新报告”原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证明等材料。
6.转化他人专利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专利许可合同和备案后专利登记薄副本,合同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相关规范。
7.项目有特殊行业管理、审批或许可要求的(如医药、农药、计量器具、特种设备、邮电通信等),或项目转化后形成新产品拟进入市场的,需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等。
(二)电子版材料
1.电子版材料要求:纸质版材料第1、3项word版,其它为PDF版或图片格式。
2.发送方式:按“2025ZL+忻州师院+项目负责人”的格式命名,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
科研部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