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4] 67号
关于对拟引进博士科研成果认定方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拟引进博士科研成果认定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将成果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一、认定依据
1.《忻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认定标准(修订)》(院政〔2023〕76号)。
2.《忻州师范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院政〔2023〕19号)。
备注:其它主要参考文件(如: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可到科研部网站下载查阅。
二、认定流程
1. 系部认定。系部根据认定依据对拟引进博士提供的成果及支撑材料进行初步认定,给出初步认定结果,并由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科研部认定。
2. 科研部认定。科研部只针对系部给出认定结果的拟引进和预录用博士进行认定。
注意事项:外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加盖检索机构公章的检索报告(必须含中科院分区和JCR分区)。
科研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