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4]104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兼职专业学位
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学校“2263”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硕单建设,加强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经学校与华南师范大学协商,现就遴选我校兼职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本次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为契机,加强本单位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按照本单位的硕单及学科建设情况,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精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对申请者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情况按“一票否决”进行严格审核。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努力和贡献。
(二)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熟悉所指导的专业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果,原则上应有与专业学位对应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 57 岁。
三、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
(一)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按(华师〔2022〕143 号)《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我校教师只能申请新增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和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四、时间安排
本次兼职研究生导师遴选采取个人申报、系部组织初审并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最后审核的方式开展,申报人电子版文件必须以“姓名+博导/硕导+学科”命名。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上午12:00之前将拟推荐人员的《华南师范大学申请博士生导师简况表》(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申请硕士生导师简况表》(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附件4)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以系部为单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邮件主题:兼职导师+系部。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A4纸单面打印)于10月18日下午下班前指派教师统一报送至行政楼A208室。
附件:1. 附件1(华师〔2022〕143 号)《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
2.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
3.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
4.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代码名称》
5.附件5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
6.附件7 《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
科研部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