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4]106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
研究机构、创新团队年度报告和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研究机构、创新团队的年度报告和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范围包括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研究机构、创新团队,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各类项目申报的通知》(科研〔2024〕1号)和《忻州师范学院硕单建设行动方案》(院政〔2023〕110号)、《忻州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院〔2023〕政108号)、《忻州师范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院〔2023〕政111号)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方式
登录科研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PDF版中期检查报告。
具体流程如下:
“智慧忻师”(电脑端)→“应用中心”→“科研管理系统”→研究机构/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提交→科研部审核。
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只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研究机构/创新团队的考核采用研究机构和创新团队负责人互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负责人现场汇报的方式进行,现场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一)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
科研部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打印中期检查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6日之前报送至科研部。(务必指派教师报送)。
(二)研究机构、创新团队
科研部审核完成后从系统下载、打印中期检查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六份于11月6日之前报送至科研部。(务必指派教师报送)。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年度报告名单》
附件2.《2024年度校级创新团队考核名单》
附件3.《2024年度校级研究机构考核名单》
科研部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