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3]8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项目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和效益,现就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管理系统项目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范围
2019年以来所有获批立项和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立项
纵向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第一时间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除完成项目基本信息的登记外,还必需上传立项单位官网发布的立项文件、立项通知书,或盖有立项单位公章的项目任务书、计划书;
横向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第一时间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除完成项目基本信息的登记外,还必需上传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附有法律效应的合作协议书、合同书等有效证明。
(二)中期检查
有中期检查要求的项目,需在中期检查完成之后,上传经审核通过的中期检查证明。
(三)结题
所有项目在按照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并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结题之后,需在收到结项证书或结项证明(盖有合作单位公章)之后一个月之内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结项信息的登记和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传。
三、时间要求
2019年以来立项和结项的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4年3月30日之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补充完善,逾期未完成者后果自负。
科研部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