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4]124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4年山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开展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结题形式
2021年立项未验收的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验收前:
(1)验收材料一式7份,结项所需材料需装订成册(先用夹子夹好,无需胶装),装订目录详见附件1。装订顺序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7份验收材料中至少两份附收录证书原件、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须以系部为单位在2024年12月16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部A208,电子版发送至xzsykyc@163.com。
(2)《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意见》(附件3)和《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须单独提交电子版。
2.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汇报提纲(参考附件4中“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汇报提纲”)制作ppt,做好汇报准备。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验收后:
(1)《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一式5份(附件2);
(2)验收材料:按附件1要求装订,一式5份。顺序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科技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原件、附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须进行脱密处理。
2.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除已具有收录证明的)或未标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
3.项目验收报告第二部分“研究工作内容”,篇幅应适当、不需太长,不宜全篇照抄照搬科技报告中的内容。
4.验收后的项目材料电子版以“2024验收+系部”命名,由系部统一发送至邮箱xzsykyc@163.com。
5.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验收材料装订目录
附件2: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非试点单位使用)
附件3: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意见
附件4: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汇报提纲
附件5: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科研部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