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5]3号
关于对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从2025年1月1日起,新进博士的科研启动费将通过校级项目的形式进行立项。现将相关通知内容公布如下:
一、立项须知
1、在收到人事部通知后,科研部将负责组织新进博士开展科研启动项目申请工作。
2、项目执行周期为三年。
3、项目申请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智慧忻师”(电脑端)→“应用中心”→“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选择相应申报类别→根据提示进行项目申报操作【注意:项目名称应命名为“项目名称+(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提交→系部审核→科研部审核。
4、科研部审核通过后,新进博士需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至科研部(行政楼A225),待审核盖章后,返还给本人。新进博士需将该份申报书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5、项目经费使用参照《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院政[2023]18号)执行。
二、结项要求
1、在项目结项时应填写结项报告,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2、在项目进行3年后结题时应以忻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至少取得下列2项科研成果或1项标志性成果:
(1)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纵向项目到账经费理工科3万元、文科(含艺术、体育)1万元;
(3)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含艺术、体育)5万元;
(4)理工科至少发表A6级及以上论文1篇,文科(含艺术、体育)至少发表B2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著作1部;
(5)学校作为第一单位、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或理工科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经济效益5万元及以上),文科(含艺术、体育)取得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转化。
说明:标志性成果须按照《忻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认定标准》(院政[2023]76号)认定,获奖成果为B2及以上、科研项目B1及以上、学术论文为A3及以上(2篇)、其余均为A类的科研成果。
如有疑问,请与史晓晶(18834061003)联系。
科研部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