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5]17号
关于推荐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5〕5号)安排,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研究与教学内容涉及艺术基础理论、文化与旅游政策研究、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旅数字化信息化、旅游规划与管理等相关领域。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含) 以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业内有比较公认的实践经验和知名度、认可度。
3.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时间有精力参加课题评审工作,能够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和相关义务,能提供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4.各有关单位要尽量避免推荐工作繁忙、无暇或者无意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累计2次拒绝参加或在评审过程中未能认真履 行评委职责的,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三、工作要求
1.评审专家入库需填写《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附件1),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学习工作经历各一份。
2.请各单位于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部215办公室,待科研部审核并统一盖章后,各单位派专人将附件1纸质版取回,并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研部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