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5]36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开展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2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因各种原因尚未结项的。
二、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阅读《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附件1),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承诺事项,积极完成项目研究,并按结项要求充分做好材料准备。
2.各单位要做好积压项目结项清理的督促指导。对因时间拖延较长、选题失去时效性不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因人员退休、岗位变动等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完成课题研究的项目,要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做撤项处理。
3.对到期不能完成结项的,统一做撤项处理,并按规定相关 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撤项的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三、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统一汇总,并填写《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汇总表》(附件2)。
2.各有关单位应将附件2纸质版及审查合格的结项材料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科研部2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各有关单位应按附件1要求整理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结项材料不予收取。
4.各有关单位应同时将电子版按照单位名称+结项材料(人数) 的形式打包发送至科研部邮箱 xzsykyc@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1. 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汇总表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报告
科研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