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5〕75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对照本单位2024年立项情况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结项工作。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承诺事项,积极完成项目研究,并按结项要求充分做好材料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各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统一汇总,并填写《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汇总表》(附件2)。
3.各有关单位应将附件2纸质版及审查合格的结项材料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6点前报送至科研部2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各有关单位应按附件1要求整理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结项材料不予收取。
5.各有关单位应同时将电子版按照“系部+2024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人数)”的形式打包(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汇总表)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
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汇总表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报告
科研部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