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5]96号
关于研究生导师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备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办法》(院政〔2025〕96号),我校新增研究生导师、新增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本年度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应于规定时间内交回相关备案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统计
统计范围:2024年7月1日之后新增的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导师提交材料:导师聘书、正式聘用协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聘任文件复印件。各教学系(院、部)汇总新增导师信息后,统一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兼职硕导信息统计表》(附件1)。非教学单位(如研究所、附属医院等)聘用的兼职硕导,其材料按研究生所属学科,由该研究生所属的教学系(院、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
二、新入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备案
备案范围:2024年秋季学期新招收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导师提交材料:(1)《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文件命名:导师姓名.pdf/doc/docx)+纸质版(需导师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新招收联培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教学系(院、部)汇总联合培养研究生后,统一填写《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此项备案每年仅需进行一次。已备案过的研究生无需重复提交。
三、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材料提交
提交范围: 2025年上半年毕业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导师提交材料:(1)毕业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命名规则:2025届_一级学科_导师姓名_研究生姓名;(2)毕业论文纸质版;(3)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教学系(院、部)汇总本单位毕业联培生信息后,统一填写《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
四、材料提交要求与方式
各教学系(院、部)需对本单位涉及的上述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新建一个总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硕士生导师相关材料”)。在总文件夹内创建两个子文件夹:附件2_登记表:存放所有《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按导师姓名命名)。毕业论文:存放所有毕业论文电子版(按要求命名)。请严格遵守电子文件的命名规则,以便整理归档。将本单位填写好的附件1(兼职硕导统计表)、附件3(新招联培生汇总表)、附件4(毕业生汇总表)的电子版直接放入总文件夹。
将整个总文件夹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于2025年9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xzsykyc@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硕士生导师相关材料”。
纸质版材料:(1)所有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纸质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兼职硕导的聘书/聘用协议复印件(1份);新招收联培生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3)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位证复印件(1份);(4)毕业论文(装订成册,一式2本)。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部办公室(行政楼A235)。
如有疑问,请联系胡轶伦(电话:15810955291)。
附件:
1. 忻州师范学院兼职硕导信息统计表
2. 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表
3. 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信息统计表
4. 忻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科研部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