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5]11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校级各类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政〔2023〕109号)、《忻州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院政〔2025〕2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年度校级各类项目分为6类:培育项目、科研创新团队、研究机构、专项项目、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期限无特别说明的均为2年。
(一)培育项目
本次校级培育项目为本年度申报但未获批的国家级项目。申报书必须和申报国家级项目时系统提交的申报书一致,收到系统回复专家评审意见的,需将专家评审意见和申报书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二)科研创新团队、研究机构
科研创新团队按照《忻州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23〕108号)(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研究机构按照《忻州师范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23〕111号)(详见附件2)进行申报。
(三)专项项目
本次校级专项项目申报类别包括以下四类:
(1)党建研究专项:面向全体教职工党员,申报指南共计22个研究选题(详见附件3),项目申请人需围绕项目指南进行选题申报,项目周期1年。
(2)思想政治研究专项:面向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项目申请人可在符合专项立项项目范围前提下,结合自身研究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3)地方特色文化研究专项:面向我校从事相关研究的全体教学科研人员,项目申请人可在符合专项立项项目范围前提下,结合自身研究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4)基础教育项目:面向全体从事基础教育研究的教师,原则上教育专硕点建设相关系(院、部)至少申报1项。
(四)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合作科研项目
项目申请人围绕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自由选题,以教师教育研究为主的课题优先资助,但必须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必须有合作单位,而且合作单位必须是教育部师范教育提质计划组团高校。
(五)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2025年度已完成成果转化的成果完成人按照《忻州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院政〔2025〕29号)(附件4)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 线上申报操作流程:
“智慧忻师”(电脑端)→应用中心 →科研管理系统 →科研项目 →新增立项校级项目 →选择相应申报类别 →根据提示进行项目申报操作 →提交 →系部审核(系部秘书权限)→科研部审核。
2. 申报时间安排:
(1)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9月9日早8:00至9月21日中午12:00
(2)系统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中午12:00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人完成在线申报并通过科研部审核后,在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1份,2025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部A210,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打包(邮件名称:系部+校级XXX项目)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材料均要求以单位报回,不接受个人报送。
附件:
1. 忻州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 忻州师范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3. 党建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选题参考指南
4. 忻州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5. 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部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