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5]119号
关于组织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在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更新规范已入库专家信息并增补新的专家,要求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不良信誉记录。
4.具有较强的理论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胜任且愿意承担专家工作,并接受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二)技术专家有关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或医疗机构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以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级科技奖励。
2.企业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同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曾经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技术总负责人,并曾经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非常突出,经两名以上已入库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共同推荐的,可破格入库。
(三)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科技管理、相关战略研究工作的处级以上管理干部,或从事科技管理工作满10年的科技管理人员。
(四)科普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科普工作5年以上;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省有关科普政策;
(2)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发展方向;
(3)擅长普及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新工艺,并不以推销图书、产品等营利为目的。
(五)财经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的。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高等院校经济、金融、财会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投资公司、银行、担保及保险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财务高级管理人员。
(5)为资本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6)负责金融市场管理和金融行业监管的政府机构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具体要求
(一)专家信息入库以个人主动申请、科研部审核和管理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入库的专家人数不限,审核和推荐通过即可入库。
(二)新申请入库专家需向科研部申请账号、密码,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填写并提交《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表》。经科研部在线审核通过,生成并打印专家信息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10点报送至A210。
(三)已入库专家需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系统”,及时更新信息。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要求,现有专家连续两年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的,系统将进入冻结状态,待重新登录并确认信息后,方可解除冻结状态。更新信息时,可以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请联系科研部。
三、推荐时间
1.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下午6点。
2.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10点。
附件:
1.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表(技术专家).doc
2.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表(管理专家).doc
3.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表(科普专家).doc
4.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表(财经专家).doc
科研部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