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5〕141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年度报告与校级创新团队、研究机构年度报告和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年度报告与校级创新团队、研究机构年度报告和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进行年度报告;创新团队、研究机构进行年度报告和考核,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依据
根据《忻州师范学院硕单建设行动方案》(院政〔2023〕110号)、《忻州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院〔2023〕政108号)、《忻州师范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院〔2023〕政111号)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材料要求
校级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创新团队、研究机构负责人填写相关年度报告(附件2、3、4)。
四、材料报送
纸质版年度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六份,以系(院、部)为单位于11月10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行政楼A210室。
附件:
l. 校级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创新团队、研究机构2025年度报告名单
2. 忻州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年度报告
3. 忻州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年度报告
4. 忻州师范学院校级研究机构年度报告
科研部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