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5〕150号
关于对2023年以来科研项目材料及科研论文发表情况
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管理,全面掌握我校2023年1月1日以来科研项目执行与科研论文产出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材料上传与经费使用情况自查
1. 材料上传范围与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基金项目、计划项目等)。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相关有效材料(加盖公章的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合同书、中期检查报告等关键文件)的清晰扫描件,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2. 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各单位需对本单位教职工承担的上述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二、科研论文信息填报与自查
各单位需对本单位教职工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省级及以下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自查,重点核查论文信息要素(题目、作者、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报销版面费,并准确填报《省级及以下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登记表》(附件)。
三、自查报告提交
针对本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查和论文发表自查工作,各单位需在汇总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整体情况:概述本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论文发表方面的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费使用不规范、论文发表相关问题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预防措施。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材料(包括上传至系统的各类材料、附件及单位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5年11月19日(下周三) 下午5:00前统一报送至科研部(行政楼A215),同时将附件及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
特别说明:本次项目经费使用及论文要素自查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促进规范管理,为学校后续完善科研政策提供依据,请各单位客观填报。
联系人:张旭锋
联系电话:19035025513
附件:省级及以下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登记表
科 研 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