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科研部
科研〔2025〕152号
关于2025年度科研成果积分抵充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科研成果积分抵充教学工作量的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通知教师按要求及时申请。
一、人员范围
当年周课时不满12学时教学单位的教师。
二、抵充说明
1. 完成院党发〔2020〕67号附件4《忻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额定科研成果积分后,多余的科研成果积分可抵充教学工作量。
2. 使用科研成果积分抵充的教学工作量不得超过教师考核额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四舍五入)。
3. 抵充1.5学时教学工作量将同时扣除1个奖励积分和1个考核积分。
三、申请方法
通过“智慧忻师”—“办事大厅”—“成果积分抵充教学工作量申请”进行申请。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8:00,逾期将关闭申报通道。审批成功教师可使用科研成果积分抵充教学工作量。
科 研 部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