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5〕157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的通知》转发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附件:《关于在全省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的通知》
科研部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