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50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的安排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学院“1233”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学院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推动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在全面总结2022年国家级项目申报组织经验的基础上,现对我院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作出如下安排:
一、申报人员
根据学院安排,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且符合相关申报资格的教师都需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3年度的国家级项目。鼓励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特别是近三年学院立项支持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创新团队负责人、重点学科负责人及其他学院支持立项的院级科研机构负责人,原则上都需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项国家级项目。学院将根据各单位和个人申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组织情况,我院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动员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做好申报动员、项目团队组建和选题凝练工作。
具体举措:由科研部牵头举办系列高水平国家基金申请辅导讲座。各单位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研究落实相关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常态化召开学科组、学科团队讨论会,聚焦科学问题,讨论申报书撰写方案,并借助各自相关学术资源,发挥校内外专家力量,进行选题凝练和研究方案论证。
成果要求:各单位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论证工作,并将本单位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的清单(含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参与人等信息)以及需科研部协调、协助事项(以公函形式)的电子材料发送到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科研部将根据各单位的报送材料,进行全程服务,确保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系部辅导论证阶段(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完成申报书初稿撰写,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
具体举措:由各单位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逐项辅导论证,进一步凝练科学问题、优化研究方案、完善研究内容,切实提高项目申报书质量。
成果要求: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修改完善的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
第三阶段:专家论证阶段(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3月1日)。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邀请校外学科组专家、相近研究方向专家进行精准辅导和重点提升。
具体举措:由科研部组织专家学者首先在学科组层面进行辅导完善,再送相关研究领域内权威专家进行一对一多轮精准辅导,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
成果要求: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辅导意见,完善申报书,并根据科研部安排,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第四阶段:形式审查阶段(根据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确定时间)。
格式审查与材料提交。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按照各类项目申报要求,细致开展形式审查,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申报材料。
具体举措:由科研部根据各类项目申请要求,制作形式审查表,科研部将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成果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申报材料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对学院发展的重要意义,按要求积极组织好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加强组织动员,确保应报尽报,保证申报数量。
2.科学论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领域内的学术资源,在选题确定、方案论证、申报书内容凝练等环节为项目申报人员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确保项目申报书质量。
3.严格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安排,按照时间进度和任务安排,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申报进度与成效。
科研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