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4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聚焦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为科技支撑引领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必须紧密围绕以下选题申报,不得改动项目名称,不接受自拟题目申报。
1.山西省创新生态建设顶层设计研究
2.新发展阶段科技创新支撑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
3.全力打造山西省创新生态政策研究
4.创新型山西建设路径研究
5.科技支撑山西“特”“优”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6.山西省以科技创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7.山西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与实践研究
8.山西省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体制机制研究
9.山西省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2021-2030)目标与途径研究
10.山西省以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六新”发展研究
11.山西省实施“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赋权”政策情况跟踪研究
12.山西省优化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及预算绩效管理研究
13.山西省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对策研究
14.山西省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政策研究
15.山西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路径及模式研究
16.山西省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政策及机制研究
17.山西省科技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研究
18.山西省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研究
19.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山西实施方案研究
20.山西省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与培育研究
21.吸引外国人才来晋工作政策研究
22.山西省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改革研究
23.山西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研究
24.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25.山西省大健康与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战略研究
26.赋能山西产业转型的人工智能技术路径研究
27.山西省新材料产业技术发展机遇和发展战略研究
28.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与支持政策研究
29.财政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与跟踪研究
30.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研究
31.汾西县乡村振兴发展路径案例研究
32.厅市科技会商机制与模式研究
33.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创新研究
34.山西省科技金融创新模式研究
35.山西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总体布局与规划研究
36.山西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37.山西科技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路径研究
38.山西省实验动物发展调查及支持政策研究
39.山西省科普基地建设与科普工作创新研究
40.山西省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和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体系研究
(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选题范围包括: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行业产业创新水平提高;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监督、科技评估、科技伦理研究及其他事关山西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和政策。注:不得用重点项目列出的题目名称申报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院正式在职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项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有在研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办法与制度等,不属于科技战略研究专项支持范围。
3.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1年。科技战略研究专项成果以政策、规划、方案、专报等形式体现。在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时要提出科学、合理、具体且适于考核的绩效目标。结题时提交政策建议专报,其中重点项目要把决策建议被省、市(厅)以上政府部门采纳作为必备的绩效目标。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
5. 重点项目申报不受项目储备库限制,一般项目应为已入库项目。(注:未入库项目需按项目储备库申请流程并于2021年10月10日前提交一式六份的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报ppt(5分钟以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2021年10月10日-15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公布结果。请以系部为单位报送。)
三、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
通过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先不要提交,待学院评审后再行提交。我院网络申报时间:2021年9月27日-10月25日。
(二)学院初审
拟申报的项目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预览版的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六份报回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请人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再行网络提交。(注:科研处网络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退回,请申请人提交前对申报书进行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
(三)纸质材料报送
完成在线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下载提交审核通过版的申报材料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按要求签字后于2021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乔洪涛 18003503602
科研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