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3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学问写进群众心坎里”,坚持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为全方位推进山西高质量发展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2021年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不设具体指南,参考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和个人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应用研究应围绕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要在课题申请书的封面“研究类型”注明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在课题申请书的右上角明确填写学科或编号。基础研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指南“学科分类”填写,如“党史·党建”或“应用经济”。应用研究按照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填写编号,如“以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党性修养研究”填“10”。左上角“项目序号”无须填写。
(二)研究要求
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
(三)条件要求
1.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推荐。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参加课题申报。
3.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
4.基础研究项目须为已入库项目,应用研究项目不受项目储备库限制。
(四)报送要求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活页6份(把1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申请书、活页逐份摆放)、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顺序要与汇总表顺序一致)。
2.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书以课题申请人姓名命名,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打包并以单位名称命名。
3.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印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五)时间要求
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zsykyc@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结项要求
(一)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最终成果为论文或理论文章。具体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本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项目号;或者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
2.应用研究课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具体要求: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但必须通过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鉴定(在上述六大报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可免于鉴定)。
(二)时间要求
基础研究课题要求1年之后、2年之内结题,应用研究课题要求1年之后、1年半之内结题。一般不予延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交延期申请,获批后方可延期。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定期对逾期未结项课题进行清理,被清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
课题完成后由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后组织评审鉴定。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公布。
附件:
1.2021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2.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21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基础研究课题)
5.2021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应用研究课题)
科研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