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27号
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科规办函〔2021〕5号)的要求,现将我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项目
《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的课题项目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指令)课题予以一定经费资助,一般课题自筹经费。本专项课题设有课题指南,课题指南(见附件1)仅限作为选题参考,不得作为课题名称直接使用。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教学岗位,依据指南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2.本专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课题组成员,并做好课题研究团队管理工作。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同年度申请省级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承担了省教育科学课题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申报了年度一般规划课题与思政教师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申请者承诺书与申报须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必须在1-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为准,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管理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以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预期成果必须有研究报告,结题成果于预期成果原则要一致。
(二)申报程序
本年度课题采用网络申报的形式,申请人需登录http://www.sxzjc.cn注册,按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申请书,我院审核合格后,提交山西省规划办,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申请书。
(二)申报时间
我院网络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25日。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相关内容通知。
附件1:《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评价专项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