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通知,现将我院2021 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资助强度
1.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不超过2 万元/项;
2.理工农医类: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项;
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企业技术改造等各类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转化性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重点资助与“1331”“136”“111”三大重点工程,14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创新生态系统和“能源革命”“农谷建设”、促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等山西省重点发展领域相关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我院正式在编的留学归国人员;
3.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选派的公派留学人员或通过其他渠道出国进修、国际合作、攻读学位人员,连续在外一年(一学年)及以上,并有留学院校、科研院所、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正式证明者。优先顺序依次为国家公派、省筹资金公派、其他留学人员;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研究;
5.年龄一般在55 周岁以下(1966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现正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或技术开发工作;
6.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7.曾获得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又再次申报者,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5 年内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前3 名);近5 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项目成果应用、推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者;
8.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现在国外学习未回国的留学人员;已申请再次出国留学半年及以上的留学人员;承担的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9.下列类型课题不得申报:
申报的课题已获得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同一课题已两次申报本项目未获资助,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请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详见附件1和2),纸质申请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送交科研处,电子版申请书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发到科研处邮箱:xzsykyc@163.com。
2.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附件:
1.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请书(理工农医类)
2.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3.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