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1]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员、团总支书记等)。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须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经费预算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执行。
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本项目申报继续执行三轮申报制,各阶段主要工作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第一轮:申报书初稿撰写与专家初审。申请人须于2021年2月18日前提交《申请评审书》初稿一式二份,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初审,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轮:申报书完善与提升。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须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zsykyc@163.com。科研处将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评审和指导;
第三轮:申报材料上报。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和相关申报要求修改完善后,须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所有的电子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科研处按照上级要求审核上报。
相关管理办法及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下载。
附件: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