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23〕20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思想政治工作课题
申请人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2. 专职辅导员课题
申请人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 思想政治工作课题
申请人为从事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2. 专职辅导员课题
申请人限我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系(院)党总支副书记、 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2022 年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更新过个人信息。
3. 其他要求
(1)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不含主持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省教育厅立项、学校资助的形式,资助标准不低于 1 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
以系(院)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28日报送科研部。
四、申报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印证材料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于左侧装订。
2. 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
附件:1.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3.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