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3] 56号
关于对部分科研项目实施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根据对前期各类科研项目的梳理,考虑到部分项目研究的持续性,现安排对部分类别科研项目资金予以立项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立项的范围
已经结题的学科、平台类项目,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人才类项目,国家级项目。
二、相关要求
1. 原则上必须是原项目负责人重新申请立项。
2. 申请立项的经费预算不得超过原结余科研经费金额。
3. 原项目负责人填写《忻州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必须明确预期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
1. 时间要求:各相关人员在2023年9月26日下午5:30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一式六份,由教学系(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科研部A208办公室。
2. 联系人及方式:乔洪涛 18003503602
附件:忻州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
科 研 部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