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4]34号
关于办理科研项目经费认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
事项的情况说明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科研项目及科研项目经费的高效、便捷和电子化办公,经科研部与计财部协商,现就学校2024年3月后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及签订合同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建账办理流程做如下说明:
一、新立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认领流程
1. 新立项纵向项目的登记
纵向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第一时间根据科研部通知在“科研管理系统”(电脑端“智慧忻师”→“应用中心”→“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立项项目,同时通知系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审核,项目登记流程详见附件1。
注意:(1)未登记的项目无法进行项目经费认领;(2)登记项目时需做好相关项目的经费预算,注意预算单位为“万元”(3)在登记项目时,务必将项目组成员及各成员的贡献率进行登记,一经登记,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改。
2. 新立项纵向项目经费的认领
待新立项纵向项目经费到账后,科研部会依据计财部的通知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科研部通知后,按照本通知“附件2 科研人员项目经费入账办理操作手册”的操作流程进行相关项目经费的认领。待科研部审核通过后,相关项目经费预算会推送至计财部进行建账;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在计财部“网上服务大厅”或智慧忻师“财务管理系统”中的”网上报账系统”等模块查看并核实相关项目建账情况。
注意:(1)认领经费时仅认领本人立项获批的额度;(2)点击“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科研部(请通过钉钉留言给通知认领经费的科研部工作人员)审核。
二、新签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认领流程
1. 新签订横向科研项目的登记
新签订横向项目的登记需在横向项目经费到账后进行。科研部在收到计财部的通知后,会即刻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登记。项目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在“科研管理系统”(电脑端“智慧忻师”→“应用中心”→“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立项项目,同时通知系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审核,项目登记流程详见附件1。
注意:(1)未登记的项目无法进行项目经费认领;(2)登记项目时注意“首页”需填写发票增值税金额(计财部开具的发票上的增值税金额),“管理费用”及“税费”系统将自动生成;(3)登记项目时做好相关项目的经费预算,注意预算单位为“万元”。(4)在登记项目时,务必将项目组成员及各成员的贡献率进行登记,一经登记,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改。
2. 新立项纵向项目经费的认领
待横向项目完成登记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按照本通知“附件1 科研人员项目经费入账办理操作手册”的操作流程进行相关项目经费的认领。待科研部审核通过后,相关项目经费预算会推送至计财部进行建账;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在计财部“网上服务大厅”或智慧忻师“财务管理系统”中的”网上报账系统”等模块查看并核实相关项目建账情况。
注意:点击“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科研部(请通过钉钉留言给通知认领经费的科研部工作人员)审核。
二、经费预算调整流程
因旧项目(2024年3月之前)暂未全部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因此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调整按照“新项目新办法、旧项目旧办法”的原则开展。
1. 旧项目的经费预算调整
旧项目(2024年3月之前)的经费预算调整依旧按照原有操作流程办理,即:
“智慧忻师”→“办事大厅”→“科研部”→“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
2. 新项目的经费预算调整
新项目(2024年3月之后)项目负责人按照本通知“附件3 科研人员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操作手册”的操作流程进行相关项目的经费预算调整。
注意:点击“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科研部进行审核。
上述业务办理流程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之处,请详询科研部、计财部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1. 项目登记操作手册
2. 科研人员项目经费入账办理操作手册
3. 科研人员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操作手册
科研部 计财部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