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4]128号
关于申报 2024 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晋社联函[2024]21号)有关规定,2024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奖工作开始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成果申报人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须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成果中署名的所有作者均为50周岁及以下,按参评年度年龄在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间截止前,要求参评成果作者的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含中央驻晋单位的作者)。
2.申报的成果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并且是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译作;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
3.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不属评审范围。系统和大专院校自行确定的教材使用两轮以上的可申报参评(需单位出示证明材料)。
4.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多人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5.集体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或执笔人牵头申报(未注明第一作者、执笔人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6.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7.多卷本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在各卷出齐后,方可申报参评。
8.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9.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10.论文集(含刊物增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专著申报,论文作者可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
11.文学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文艺戏曲剧本、小说、书法、诗词作品;辞典、工具书;新闻报道、图片绘画作品、电子音像作品、工作总结、年鉴、地方志、辑集的人物传略、一般的大事记 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12.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有抄袭、剽窃等学术 不端行为的作者、作品,均不得申报参评。
13.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14.在国外发表的著作、论文等成果不在参评范围。
二、申报时间
申报分为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2日8:00至2025年2月20日16:00;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1日。
三、申报办法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时组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请登录山西社科网(http://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百部(篇)工程”。申报要求上传著作、论文的封面、著作版权页及论文出版刊号、目录。
网上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2月25日之前将申报表、成果、作品简介及反响材料 打印一式三份(论文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著作三份原件)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将申报表、成果、作品简介及反响材料打印一式三份(论文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著作三份原件)送科研部215办公室。
科研部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