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 州 师 范 学 院 科 研 部
科研[2025]13号
关于征集2024年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的通知》(学会发〔2024〕32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探索社会公益力量支持教师发展的有效路径,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教育学 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与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研究方向;充分调动师范院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课题内容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课题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 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并满三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四)每位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一题多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五)课题申报人应具备必要研究条件,能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六)课题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必须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课题评审
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按照研究主题的创新性和切合性、 研究设计的系统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结果的适用性等维度进行初审、二审。通过初审、二审的申报课题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初审: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二审。
二审:聘请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按一定入围比例进行推荐。
终审:汇总专家二审结果,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公示:对通过终审的拟立项课题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进行公示, 为期两周。
四、课题立项及资助
(一)课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学会将印发通知,正式立项。
(二)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不足部分自筹。
五、申报办法
(一)一般专项课题。鼓励帮扶组团中的重点支持院校青年教师在牵头高校教授指导下,领衔或参与课题申报。原则上,对重点支持院校的青年教师予以倾斜,每所院校立项数不超过2项。
(二)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所有材料均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报送,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2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科研部2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PDF 版本+Word版本)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格式均为“师范教育专项课题+单位+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一)《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
(二)《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
(三)《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3。
附件:1.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 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指南
3.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 申请书
科研部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