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项目办理流程
一、合同盖章
1. 将Word版合同钉钉发送给胡轶伦进行预审核。
2. 合同预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在骑缝处及合同末页分别盖章、签字。
3. 甲方完成盖章签字后,将合同扫描为PDF格式,登录“智慧忻师”系统,提交科研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并上传该PDF扫描件。

4. 审批通过后,在智慧忻师“科研合同专用章申请”导出用印申请,打印一份。携带合同6份和用印申请,在行政楼A225盖科研合同专用章。
二、科研便函和发票开具
1. 盖章后前往行政楼A235办公室办理科研便函,一份合同原件将留存科研部备案。
2. 取得科研便函后,持横向合同及科研便函,前往计财部杨泽东老师处,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
3. 将开具的电子发票发送给甲方用于办理转账。请务必提醒甲方经办人,在转账时于附言或备注栏内清晰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横向项目经费”。
三、科研系统项目登记
1. 开具发票后,登录智慧忻师→进入应用中心→点击科研管理系统→选择横向项目模块,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增值税栏填写:请按本次申请开具的发票金额如实填写;预算自动计算:系统将依据进账金额及增值税额,自动核算预算中的税费及管理费部分;奖励等级设定:奖励等级统一选择C2,考核及奖励分值按系统内嵌文件标准计算填写。
2. 预算税费计算说明:自2026年起,因学校收入规模变动,纳税人身份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的计算规则相应调整。在小规模纳税人阶段,附加税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最终综合税费按增值税额的1.06倍计算;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再享受该项减半优惠,最终综合税费按增值税额的1.12倍计算。
3. 编制项目预算时,经费不得全额列入劳务预算科目。须预留不低于2000元的额度,分别或单独编列至设备费或业务费科目。

四、经费认领
1. 经费到账认领操作: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入账办理→搜索框输入“项目负责人姓名或来款单位名称”→点击“认领”并填写相关信息。认领成功后,即可登录计财部财务系统办理报销。
2. 到账延迟说明:受银行转账处理时效影响,甲方汇款后通常需等待一周左右,款项方可在系统中显示并认领。

五、项目结项
1. 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入“科研项目”模块,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办理业务”下的“结项申请”,然后上传结项证明。
2. 在科研系统中办理结项,需提交经甲方盖章的验收证明及项目结题报告。网络审核通过后,还需将验收证明原件和纸质版结题报告报送至行政楼 A235。
